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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律师谈当婚姻遭遇家暴时如何取证?

发布日期:2019-07-24     浏览量:...

前段时间,本网成都离婚律师接到张女士的咨询,第一次见到张女士,面容憔悴、精神萎靡、情绪激动。通过本网律师细心的了解才得知,五年前张女士和丈夫黄先生结了婚,结婚后两人感情一直较好,黄先生人很和善,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喜欢酗酒,每次喝完酒就对张女士大打出手,酒醒后黄先生自知理亏,又主动找张女士“负荆请罪”,刚开始张女士原谅了丈夫,可后来黄先生每次喝完酒就执行“家法”,张女士经常遍体鳞伤,饱受委屈,忍无可忍,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暴力而蒙阴,婚姻大厦岌岌可危,张女士多次想诉讼离婚可苦于提不出证据,只能一次次在煎熬中委曲求全,最后张女士来到本网求助本网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

张女士这种情况,本网离婚律师以前也经常遇到,当婚姻遭遇暴力时,女性朋友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面对暴力的老公,该不该离婚?回答是肯定的,然而如何取证一直是诉讼离婚一大障碍,本网成都离婚律师在此提出以下建议,以供参考:

一、报警,遭遇家暴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原因有二,其一通过警方制止可及时避免或终止被施暴;其二,警方出警都有出警记录,且会召集双方做一个笔录,将来可作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

二、医院就诊病历保留好。一般遭遇家暴后要到医院就诊,此时女性朋友要将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收据以及病历保存好,作为书证,强有力的证明对方施暴事实,如果做了伤残鉴定的或是需要后续治疗的,也要及时把伤残鉴定及后续治疗的票据妥善保管。

三、证人证言。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一般来说家庭暴力会被部分人知晓,尤其是中国人有爱“凑热闹”的习性。父母、朋友、保姆、邻居都可以作为证人,此处提醒两点,一是中国人爱凑热闹不爱管闲事,不愿做证人,此时要耐心向证人讲解,早点入手,多做沟通;二是不同证人效力不同,一般来说,和当事人关系越密切的人的证言效力越低,如A是原告,A父母的证言效力低于A的邻居。

四、求助。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或是工作单位求助。遭遇暴力后,女性朋友可以向本地村委会、居委会、妇联或是工作单位及时反应情况,以期获得帮助,更重要的是日后作为离婚证据之一。

五、保证书。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类似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施暴,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六、录音录像。被殴打后如果拍摄了相关照片或者相关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证据。当然,一般施暴具有偶然性,这类证据较难取得。

以上证据仅为通常情况,每个人的婚姻状况不一样,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女性朋友遭遇家暴时一定要有保护证据的意识,及时向律师或是警方求助,而且当感情确已破裂时要坚决提出离婚,例如,本案中张女士的丈夫黄先生被查出具有严重暴力倾向。当然在本网成都的帮助下,张女士已顺利离婚,早日脱离了噩梦般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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