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哪种手续更好?
发布日期:2019-08-13 浏览量:...
法律知识要点: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并就离婚中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然后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使双方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的离婚方式,因此协议离婚也称为登记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然后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当然,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协议的,另一方只能起诉,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地务工的情形,目前登记离婚的还只能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所以为了避免来回奔波,可以选择在当地诉讼调解离婚。
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都有哪些优点和缺点呢?笔者结合法律实务来分析一下二者的法律意义上优缺点,以便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时可以选择正确的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的优点
一、快。“快”是协议离婚最明显的优点。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只要双方同意,手续齐全,一般当场就可以办出离婚证书,当天成功脱单。而不像有些国家或地区,即使是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也需要先登记,在规定冷静期后才能办理;但诉讼离婚所需的时间就不一样了,单方诉讼的,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如果被告不愿意应诉的,可能还要公告,这样时间会更长。
二、协议离婚没有费用产生。
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离婚手续只支付离婚证的工本费几元钱就可以办结,而诉讼离婚时,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法院是按财产金额收取诉讼费的,目前财产20万元以下的不收取,超过20万元的,按0.5%收取,如果财产数额大,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三、不会造成精神上的困扰。
快刀斩乱麻,协议离婚很快就可以办结,诉讼离婚则需要那几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当事人避免了漫长诉讼过程带来的思想压力。
协议离婚的缺点
一、为了尽快离婚,其中一方可能做出较大的让步,放弃应有的权利。
实务中,大多数人往往为了尽快离婚,进而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做出巨大让步,以换取对方的同意,根据笔者办理的案件的情况看,大多数的协议离婚或多或少的都有这种情况。
另外,一方做出让步签订的离婚协议,双方签订后离婚协议后,对方又反悔自愿登记离婚,这种做出让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后面的诉讼离婚中是否有效,尤其是财产分割部分在实务中争议较大,对让步的一方极为不利。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法律效力,但不具有司法上的强制执行力。
离婚协议书是男方双方达成的民事协议,虽然经民政部门登记确认,但不具有司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仍需要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协议内容进行判决,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还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以存在法律漏洞。
离婚协议书一般是民政部门提供的格式文书,很少有双方事先自己拟定,找专业人员起草的更少,内容大多简单几句话,如双方约定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实务中这类的争议非常多,很可能一方隐瞒了财产,另一方了解的财产状况和后来发现的不一样,但已经约定了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时很难证明约定分割的财产是否包含新发现的财产,对于新发现的财产再请求分割的,往往困难较大。所以,双方可能在当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法律风险,这样导致可能有后面的麻烦。
四、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虽然反悔的可能性小,但从程序上还是有这种可能性。
上面协议离婚的优点和缺点,但反过来又是诉讼离婚的缺点和优点,其中诉讼离婚最大的优点就是即判力,一旦调解或判决确定的内容,存在变数的可能性小,不像协议离婚,没有登记之前一切都可以变。
所以当事人选择何种方式解决离婚问题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假如对方自觉履行协议的可能性非常小的,如拒不支付抚养费,不配合进行房屋变更登,这种情况最好还是直接诉讼离婚的好,将来能调解,程序上和登记一样了,不能调解,法院及时判决了,届时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法院强制执行,避免拖延了时间,还要再行起诉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