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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林生斌事件

发布日期:2021-07-06     浏览量:...

成都律师浅谈林生斌事件

最近“林生斌宣布再婚”上了热搜。630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林生斌在微博宣布自己再婚,并育有一女。据林生斌前妻的哥哥朱先生称:“林生斌其实并未与亡妻家人分配巨额赔偿。”在此前的采访中,林生斌表示自己所要赔偿金将全数用作建立“潼臻一生”基金会。但据和讯网报到,截至目前民政部门并没有这个基金会的记录。一时间,林先生的人设轰然崩塌,网友们对此也议论纷纷。

对于林先生的再婚我们不予评价,今天我们要谈的是对于林先生的亡妻遗留下来的财产分配问题。如果严格按照法定继承的话,亡妻留下的遗产确实可能大部分归林先生,一部分归亡妻父母。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前岳父岳母能继承林先生亡妻的三分之一的遗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林先生亡妻的法定继承人有6个:林先生、3个孩子、父母。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虽然3个孩子和亡妻都在纵火事件中去世了,但是如果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去世在后,司法实践中都是推定年长者先去世。所以,3个孩子依旧是亡妻的继承人。

这时,亡妻的遗产中,有六分之三归孩子,六分之一归林先生,六分之二归父母,也就是说三分之一归父母所有。因为三个孩子再发生继承时,只有林先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归林先生所有,即林先生享有三分之二的继承权。当然,即使法律规定全部属于配偶,若配偶主动把钱分给二老,也是可以的。

附: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