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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婚姻家庭律师点评中国妈妈赴美生子

发布日期:2017-05-24     浏览量:...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月子中心”处于新闻浪头,查处风声鹤唳,但并未阻断华人夫妇赴美生子的决心。成都婚姻家庭律师不禁愕然,难道赴美生子真的如同美国“月子中心”宣称的那般“后顾无忧”?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认为,细究赴美生子会发现,“后顾”其实“忧”颇多:
    第一、赴美生子的孕妇,自身权益何以得到保障。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之规定可知,当中国孕妇在美国权益受到侵害之时(此处不计同国籍公民之间的侵害),准据法通常为侵权行为地法律即美国的州法律。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自然很难研究完美国十数个州的不同法律法规对外国人的态度,但至少可从近年来屡见不鲜的报道、留美人士的自述中窥探一二——首先仅就某些方面来讲,欧美国家自然有其优于中国的东西,但不代表这些国家会毫无保留向世界上的所有人践行他们所谓的“人权至上”;其次欧美国家传统的排外政策及习惯从未改变,而中国人更在这项传统中首当其冲。 因此,成都婚姻家庭律师认为,赴美生子的孕妇在本身就遭到当地舆论讨伐的情况下,更难期望当地法律对自身能有与当地民众平等的保护态度。
    第二、小孩的国籍问题引起“后顾之忧”。众所周知,世界各国对国籍的取得、持有规定各异,而中美两国刚好冲突。根据美国法律,美国国籍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三种,其中之一即为出生地原则,按照出生地主义原则标准,一个人只要出生在美国境内就可以取得美国国籍而获得美国公民资格,不问其父母的国籍。而反观中国则是不认可双重国籍,此规定意味着一旦小孩在美国出生后取得美国国籍,非因放弃美国国籍、申请中国国籍,小孩回归后依旧会被视为外籍人士,这种身份在法治中国的今天难免会遭遇重重关卡,比如外籍适龄小孩如何入读、涉及继承问题时怎么办、购买各类保险时能否享有中国公民享有的一切保险范围等等。
    因而,
成都婚姻家庭律师提醒,赴美生子并非“月子中心”宣称那般尽善尽美,多权衡利弊、多考虑得失才是真正为下一代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