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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教您如何避免“情债”

发布日期:2017-05-16     浏览量:...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经历——当亲戚朋友向你借钱时,你碍于情面没好意思开口让对方写借条,事后对方翻脸不认帐,你因缺乏证据,只能忍痛看着自己的血汗钱白白打水漂却束手无策?
    你是否遭遇过这样的背叛——两人热恋的时候,你被爱情冲昏头脑,不以为然地向你的他或她慷慨解囊,“借”了一笔又一笔的钱给对方,当时的你怕伤害彼此的感情,所以没有提出或者根本没有想过让对方写借条,后来两人分手了,你却苦于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无论何种遭遇,都是可悲的。古语有云:“亲兄弟,明算账。”但在现实社会中,太多的人碍于亲情、友情,特别是爱情,在金钱往来中只讲感情不讲凭据,在借钱给对方时不好意思开口要求借款人写借据,或者压根儿就没想到要写借据,天真地以为感情就是最好的保证,因而导致在双方分手后或者彼此感情出现分歧时无法收回借款的事情频频发生,在惋惜当事人人财两空悲剧的同时,律师觉得提醒人们在经济交往特别是涉及人情关系的借款中作好自我保护实有必要,与其事后自责叹息不如事前未雨绸缪。对于如何追讨“情债”,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主要需要做到以下两个方面:即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
    事前预防主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在借款时务必要求对方书写借据。借据中应明确写清楚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借款数额、借款时间、归还时间等。
    第二,建议交付借款采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妥善保管转款凭条。如果采取现金交付的方式,律师提醒,不但要写好借据,且最好能有其他人在场作证。
    对于因感情用事没有要求对方书写借据且无法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当事人或者虽有借据但对方拒不归还的当事人,做好事后补救尤为重要,即在追款过程中注意保存和收集与对方商讨此事的相关短信、邮件等并及时聘请律师支招。
    最后,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律师要提醒当事人注意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问题,不要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断送自己胜诉的机会,一般来说我国民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如果私自协商多次未果,建议尽早聘请律师介入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