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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纠纷|二审代理原配,追索大额婚外赠与财产

发布日期:2026-10-13     浏览量:...

      一、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为已婚女方,其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案外第三方发展不正当交往关系。配偶除直接微信、银行卡转账外,还采取男方取现、第三方现金存款的隐蔽方式,向第三方给付大额款项。 当事人发现配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后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要求第三方返还全部受赠与款项。 一审法院结合转账流水、通话录音等证据,认定案涉赠与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品迭双方互转款项后判决第三方返还大额款项并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方代理原配参与二审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二审审理过程中。

      二、代理思路

  1. 构建完整证据链条:梳理全部微信、银行转账流水,调取通话录音,证实双方存在不正当交往,以及当事人配偶采用取现后现金交付的特殊转账模式,证明款项赠与事实。
  2. 针对对方上诉理由逐项抗辩:针对上诉人提出部分款项属于劳务报酬、自身存在工作现金收入、案涉资金属于公司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应承担利息等抗辩观点,逐一进行反驳。
  3. 法律层面论证赠与无效: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基于不正当关系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方,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当认定无效,受赠方应当返还财产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
  4. 证据效力抗辩:对二审阶段对方新提交的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证据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指出其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合法收入来源,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三、办案进展

辩意见提交,参与二审询问听证。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1. 案涉大量现金交付的款项是否属于婚外赠与,还是上诉人主张的劳务报酬、个人劳动收入;
  2. 案涉资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三方是否应当承担资金占用利息;
  3. 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能否推翻一审事实认定。

四、法律实务提示

  1. 婚内一方基于不正当关系,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向婚外第三方赠与财物,配偶有权起诉要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追回财产。
  2. 部分案件会出现取现后现金交付的隐蔽赠与方式,需要充分利用录音、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运用高度盖然性规则固定案件事实。
  3. 诉讼中对方常会抗辩收到的款项为劳务报酬、借款、投资款等,该类主张需要提供充分证据予以佐证,无有效证据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4. 追回婚外赠与案件,视案情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后续胜诉后可以顺利执行。